广大公民朋友们:
建设文明城市是我们共同的追求,争做文明养犬人,规范文明养犬行为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在此,我们向广大公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遵守法律,文明养犬。自觉遵守关于养犬行为规范的具体规定,增强文明养犬意识,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
二、加强管理,爱护环境。请在溜犬时由成年人采用犬绳牵引等方式约束犬只,随身携带小铲、塑料袋、卫生纸、清洁用水等,及时清理所携犬只的粪便。
三、讲究社会公德,尊重他人合法权益。要体谅他人感受,防止犬吠影响他人;因犬只引发纠纷时,养犬人应积极主动处理问题,承担相应责任;犬只生病或受到损伤,请及时为其诊疗,不得遗弃、虐待犬只。
四、做好防疫,避免传染。定期携犬只到具备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检疫并接种狂犬病疫苗。病犬诊治期间要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避免交叉传染。
来源:绥宁县文明养犬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编辑:杨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