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记者 孙芳华 通讯员 海书山)9月25日,绥宁县集体林地收益权证首发仪式在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佘家村举行。随着收益权证与分红款一同递到村民手中,标志着当地以“三权分置”破解集体林地改革难题的试点取得实质性突破,让“林地归集体、收益难到账”的困境成为历史。
集体林地如何深度参与改革、林农如何切实分享收益,是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课题。绥宁县委、县政府精准发力,选定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佘家村作为“试验田”,率先开展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试点,以点带面探索生态富民新路径。
此次试点覆盖面广、惠民力度大,涉及5.36万亩集体林地,其中包含5.02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实现了生态保护与收益分配的统筹兼顾。通过科学核算林地生态价值与经营潜力,试点建立起清晰的收益量化机制,将首次改革红利精准分配至全村291户、1208名村民,人均分红达701.7元,目前款项已全额发放到位。
在首发仪式现场,村民们捧着崭新的收益权证和分红款,难掩喜悦之情。村民们表示,以前只知道林子是集体的,现在不光拿到了分红,还有了这本证,以后的收益心里有底了。
此次同步发放的林地收益权证,明确标注持有人、收益份额等核心信息,从制度层面锁定了村民的收益权益,成为林农共享改革成果的“硬保障”。
这一举措不仅让佘家村村民亲手领到了“改革红包”,更让大家真切感受到“参与改革有甜头、守护林地有奔头”。作为绥宁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生动实践,佘家村试点通过“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创新模式,既维护了集体林地统一经营优势,又保障了林农个体收益权,为全县50余万亩集体林地的改革推进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绥宁县林业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总结佘家村试点经验,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更多山林资源转化为林农“绿色存折”,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苗乡侗寨落地生根、结出硕果。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孙芳华 海书山
编辑:龙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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