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市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个贷倍数提高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绥宁县管理部 编辑:黄生勇 2023-04-27 16:36:32
新绥宁APP
—分享—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期下发了《关于调整和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最低可贷款额度,提高首套房贷款个贷倍数。

按照《通知》精神,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贷款额度。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当前个贷倍数(N)为16,每半年调整一次。若计算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可按20万元核定。

对于购买首套房,提高了个贷倍数。连续按月缴存6个月(含6个月)至1年的缴存职工申请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个贷倍数可增加至N+2,按当前个贷倍数,相当于可贷额度提高至账户余额的18倍。连续按月缴存1年以上的缴存职工申请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个贷倍数可增加至N+5,可贷额度提高至账户余额的21倍。

公积金新政实施后将促进解决我市新市民、青年缴存职工的购房难题。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绥宁县管理部

编辑:黄生勇

本文链接:http://www.hnsnnews.com/content/646748/61/12605884.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绥宁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