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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2022年高考考生健康状况监测及考前防疫有关要求的公告

来源: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作者: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杨汐 2022-05-31 17: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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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文件有关要求,5月24日至6月6日,在我县参加高考(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生须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及我县2022年高考防疫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高考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现将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

一、社会考生健康监测。从5月24日开始,由绥宁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考生登录潇湘高考APP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https://ks.hneao.cn),在 “防疫健康登记”栏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及当前居住地等信息。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向高考报名点所在学校和绥宁县教育局报告,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各报名点要通知提醒考生按时填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信息和当前居住地信息。

二、在校生健康监测。从5月24日开始,各高考报名点的学校负责对本报名点的在校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监测和当前居住地信息登记,并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信息,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绥宁县教育局,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异地报名的在校生健康监测办法与社会考生一致。

所有参加高考的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高考报名所在地,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跨区域流动、尽量避免聚集、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目前仍滞留高考报名所在地以外地区(省外或本省外市)的考生务必在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的前提下,于5月24日前(高考14天前)返回高考报名所在地,按绥宁县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省(区、市)外返绥考生需持当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按疫情防控要求向返回地的村委(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因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等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如故意谎报瞒报涉疫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高考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jyt.hunan.gov.cn/sjyt/hnsjyksy/)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hneeb.cn/hnxxg/)、微信公众号湖南考试招生(ID:hunan-zhaokao)以及绥宁县疫情防控要求,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24日

来源: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作者: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杨汐

本文链接:http://www.hnsnnews.com/content/2022/05/31/11330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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