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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疾控中心温馨提示

来源:绥宁县疾控中心 编辑:redcloud 2021-05-10 10: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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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建立免疫屏障,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和流行最经济、最有效的途径。为最大限度方便市民接种,保证市民全程安全、有效的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按照绥宁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我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目前全县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16个,为市民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计划各接种点分组轮乡完成接种任务,各接种点开放时间,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县民族体育馆(方舱)接种点负责长铺镇、长铺子乡辖区居民、单位及务工等人群接种,其余建制乡(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居民接种(具体名称见附件)。凡18岁以上常住居民,无接种禁忌情况下,可到当地村(居委会)、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预约接种。

  接种注意事项。一是接种前及时到当地村(居)委会、各单位或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预约登记;接种当天避免空腹和疲劳,以防出现“晕针”现象;按照通知时间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佩戴口罩,前往接种点;按接种点标识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预检登记时接种医生询问其健康状况,请如实告知相关信息并填写知情同意书。二是接种后在接种点留观区观察30分钟,无不适症状,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接种当日注射部位保持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如果出现持续发烧、接种部位红肿等现象,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接种后7天之内禁止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重体力活、多饮水。 三是接种新冠疫苗后,市民仍要注重做好个人防护。”接种疫苗后可以产生免疫力,大大降低感染风险,但任何疫苗保护作用不可能达到100%,部分人接种后可能不产生足够抗体,特别是在还没有建立起全人群免疫屏障的情况下,仍然会有感染风险。因此,即使接种了新冠疫苗,也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来源:绥宁县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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