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绥宁新闻网讯 “没想到现在打官司可以自己选择法官了,我竟然还是绥宁法院摇号选法官的第一人,真是太幸运了!”11月1日上午,前来绥宁法院立案的当事人伍女士开心地说道。
为应对当前民商事案件日益增多的趋势,均衡相关业务庭各员额法官办案任务,自11月1日起,绥宁县人民法院推行民商事案件摇号分案机制。该院在立案大厅添置了1台摇号分案机,供新收民商事案件摇号分案,每一个乒乓球对应一个法官。案件当事人在完成立案程序后,只要用手轻轻按下分案机的启动按钮,乒乓球就会快速转动起来,最后随机送出一个球,乒乓球上的数字对应的法官就是案件的承办法官。该院还规定,摇号时由立案庭邀请相关人员参与监督,并由监督人在立案登记薄上签字确认。
摇号分案机制的推行,进一步深化了司法公开,彻底从源头上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吴桂菊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