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 9月19日上午,县住建局、长铺镇等单位对县城沿河中路建筑公司后面地段进行测量、施工。建筑公司原家属楼部分住户不听劝阻强行阻工,工作人员反复做工作无效。
接警后,县公安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多名阻工人员釆取站在施工挖机下、将车辆停放在施工场地的方式阻挠施工,出警民警反复做工作也无效。民警对阻工车辆予以强行拖离,对阻工人员进行劝离。但刘某连拒不听从劝阻,强行冲撞民警,闯入处置现场滋事,在公安民警强制带离刘某连时,其丈夫贺某付现场阻挠公安民警执法。后其两人均被强制带离。
目前,刘某连因以扰乱公共秩序被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贺某付因阻碍执行职务被该局处以警告处罚。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绥宁公安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