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在我县每所中小学校门前总能看到闪烁的警灯,用点点的霞光提醒过往车辆驾驶员减速慢行,保护着孩子上学、放学的出行安全。今年来,为保障学生出行安全,加强校园门前的交通安全管理,县交警大队近日又出资10万元购买60个太阳能警示灯及标志牌,在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门前安装了太阳能警示灯,更换了破损的标志牌。
近年来,县交警大队始终把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保护学生出行安全当成头等大事。一是成立了校车中队,协助县校车办专门管理全县的校车;二是近两年累计出资五十多万元完善了校园门前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安装了标志、标牌、太阳能警示灯,施画了人行道,有些路段还设置了减速带;三是每天上、放学高峰期安排民警在学校门前站岗执勤;四是定期对学校门前路段进行交通安全整治,对占道摆放的摊点、车辆进行清理;五是采取上安全课、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培养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出行安全。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尹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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