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 2月15日,农历腊月二十八日的清晨5点钟,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将梁法官从睡梦中惊醒,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申请人告诉梁法官,该案被执行人黄某已经从广东回到了家里。得知这一消息后,绥宁法院高度重视,院长李汉斌和执行局负责人阳享海亲自带领执行人员及法警在第一时间赶到了被执行人黄某家。面对执行人员,被执行人起初百般抵赖,拒不履行。面对这种情况,执行人员并不气馁,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最终促成了案件双方和解,案件当场兑现完毕。案件当事人双方都向执行人员不住的说着感谢,感谢法院在年关将近的情况下还心系群众,努力地帮他们化解了矛盾,消除了心里的疙瘩,让他们能够安安心心的过一个好年。
春节来临之际,绥宁法院抓住大家都从外面回来过年的时机,院长、主管副院长带队参与执行,进一步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多措并举,不遗余力发挥职能,集中执行了一批案件,有效保障了权益人的合法权益,让案件的双方都能感受到温暖。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袁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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