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于2014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进一步引导农村消费者和学生消费维权,让假冒伪劣商品无地藏身,从9月23日起,绥宁县工商局开展为期三天的新《消法》进村入校宣传活动。
该局深入村寨、集贸市场、学校,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及的无理由退货、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制度等为主要宣传内容,将新《消法》涉及的新内容印制成册,通过展板、宣传册、现场咨询等方式对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进行讲解、宣传,增强了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强化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此次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共解答咨询21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姚艳阳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