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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县城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龙宪智 编辑:redcloud 2014-07-21 08: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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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绥宁县禁炮和控违拆违办公室挂牌成立。县领导苏跃中、戴先平、洪煜东、张殿波到会指导。县政府办、城管、安监、住建、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9月1日起,县城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炮时间:从2014年9月1日零时起,每年的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除外。禁炮范围: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包括长铺镇全境,长铺子乡川石村3、4、5、6、7组,荣岩村5、6组,大寨村3、4、5、6、7、8组,袁家团村1、2组等区域。在禁炮范围和禁炮时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燃放烟花爆竹,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其它单位和市民违反禁炮规定的,同样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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