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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划定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来源: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黄生勇 2022-11-05 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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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以及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新增划定的风险区域通告如下:

自2022年11月5日23时起,新增划定以下区域为中风险区:

东面巷子南起江口园巷18号往北至江口园巷70号,南面巷子东起江口园巷18号往西至沿河中路115号,西面南起沿河中路115号往北至江口园巷58号,北面巷子西起江口园巷58号往东至江口园巷70号,四线合围内所有区域(含人和佳苑小区)。

以上区域实行“区域管控、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在实施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5日23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履行法定义务,配合、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5日


来源: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黄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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