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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绥宁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题标识(logo)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共绥宁县委宣传部 编辑:周玉玲 2022-06-24 11: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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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是党中央对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事关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的大局,事关乡村全面振兴和培养时代新人重任目标的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着眼“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牢牢把握传播新思想、引领新风尚的工作目标,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为单元,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统筹推进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五项工作内容,真正做到阵地资源整合到位、体制机制健全到位、服务群众精准到位,不断提升动员能力、整合能力、引导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保障能力,努力把中心建设成为学习传播科学理论的大众平台、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坚强阵地、培养时代新人和弘扬时代新风的精神家园和开展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广阔舞台,是整合各方力量资源,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指挥中心,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服务中心,更是引导人们坚定自信、鼓舞斗志,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信仰中心。

二、征集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绥宁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打造志愿服务品牌,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绥宁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题标识(LOGO)。

三、征集时间

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10日。

四、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五、征集要求

1.设计新颖、醒目、大方,寓意深刻,便于识别,充分运用绥宁元素,展现绥宁特征,人文历史特色,同时体现出思想性、艺术性和科技感。

2.表达“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具有较强的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

3.该标识将统一应用于绥宁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便于广泛传播、推广、应用和印刷,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4.投稿作品均需附设计图样及设计说明,电子稿要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作品设计图案电子版应包含两套:第一套为jpg格式,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第二套为ai格式、cdr格式或psd格式等原始工程文件。设计创意文字说明300字以内,说明设计所蕴含的意义、背景等。

5.投稿的作品必须是原创,设计的LOGO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且LOGO尚未被注册。

六、评选方式

投稿截止后,将成立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对所有的作品进行专业评审,最终评选出绥宁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题标识(LOGO)。

七、投稿方式

作品投稿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投稿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绥宁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题LOGO征集——设计者姓名”,将设计稿的可编辑格式源文件、JPG格式图片和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创意说明等基本信息(word文件)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并做成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作品设计稿上不得标注任何公司或个人信息。联系人:陈随权,联系电话:0739-7611389,邮箱:976602845@QQ.com

八、奖项设置

本次被征集为“绥宁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题标识(LOGO)的作品,由县委宣传部组织评选打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评选出标识作品。最终评选出3个入围作品给予奖励,其中被录用的设计作品给予奖励2000元,并将作为绥宁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统一标识使用,其他2件入围作品均给予奖励500元。如是多人共同设计的,由所有设计者或取得授权委托人领取奖励。

九、注意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投稿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主题标识(LOGO)一经采用,在颁发作品奖金后,知识产权即归征集方所有,可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不再支付稿酬。

2.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3.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入围获奖后,征集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归征集方所有。

4.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5.作品如有雷同,以征集方收到的第一件投稿为有效投稿。

6.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可以上公告内容。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7.其他未尽事宜由征集方负责解释。

中共绥宁县委宣传部

2022年6月21日


来源:中共绥宁县委宣传部

编辑:周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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