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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手机报》2020年01月27日

编辑:redcloud 2020-01-28 18: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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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绥宁手机报
2020年1月27日 星期一
农历正月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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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县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全力以赴把牢路口疫情监测关
★我县关于设关守卡的调度令
★关于取消聚集活动的调度令
★武汉旅居返乡人员注意事项
★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注意事项
★居家医学观察家人注意事项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宣传知识

【防控新型肺炎疫情 绥宁在行动】
★中共绥宁县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全县的父老乡亲们: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2019年12月,武汉市首次通报了不明原因的肺炎疫情,经专家判断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发展速度之快、牵涉面之广,牵动着所有人的心。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非常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做出了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做出了批示,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工作来抓,成立了高规格领导小组,迅速制定应对方案,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全面安排部署。人命大于天,责任重如山,为了您和家人以及全县人民的健康,请您支持配合防控工作人员,落实相应防控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认真对待疫情,做到不麻痹、不紧张、不恐慌;通过政府、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或者官方媒体公开发布的消息密切关注疫情的发展和变化,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二、避免近距离接触病人,特别是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病人。避免大面积人群聚集,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公众场合去;外出建议佩戴口罩,建议购买质量好、符合要求的口罩。

三、尽量避免到野生动物交易市场、活家禽市场或售卖此类商品的农贸市场去;避免接触活体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或其粪便;建议不吃野味、海鲜及光顾有提供此类物品的餐馆。

四、坚持安全的饮食习惯,食用肉类和蛋类要煮熟、煮透,不生吃或没煮熟的奶类、蛋类和肉类等,也不吃有可能被动物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食物。

五、注意个人卫生,使用洗手液、肥皂并用流动水勤洗手,不用污染的毛巾擦手。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打喷嚏时用毛巾、纸巾等捂住口鼻。

六、注意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空气新鲜,每天开窗通风数次,每次在15分钟以上;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注意搞好家庭卫生、居住周边环境卫生。

七、增强卫生健康意识,均衡饮食、适度锻炼、作息规律,提高自身免疫力。不暴饮暴食、不熬夜,避免过度疲劳而降低自身免疫力。

八、凡从武汉回来和近期去过武汉或者与武汉返乡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请主动向所在乡镇和村(居)委会报告登记,并请自觉居家观察自己的健康状况14天,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县人民医院或直接到县人民医院专门设置的预诊室进行先期诊疗。不主动报告登记、不主动居家隔离、不主动配合治疗并造成病毒传播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举报监督。举报电话:7611566。咨询电话:7615170。

九、大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

十、居家隔离、阻断病毒传播是战胜疫情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尽量减少外出,搞好居家消毒;进入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口罩不能重复使用;正确处理遗弃口罩。倡导不举办、不参加聚会、聚餐及各类宴请活动。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全县人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

衷心祝愿全县人民新春快乐,健康平安!

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我县全力以赴把牢路口疫情监测关

我县自1月25日全面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Ⅰ级响应以后,并于当天在我县境内四个高速出口及红岩、金屋塘、麻塘、河口、东山、乐安铺、关峡、鹅公岭等8个乡镇设置路口检测检疫点,联防联控,把牢各路口检测检疫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我县采取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有关部门迅速协调联动全力投入各路口检测检疫工作,对各路口进行了重点管控。1月27日,记者来到枫香、乐安铺、寨市、关峡四个高速出口采访时发现,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对出入高速公路出口的旅客、乘客严格进行温度检测,对武汉过往绥宁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全县防控工作紧张有序开展。位于枫香绥宁高速公路出入口是我县疫情防控筛查的重要防线。在这里蹲守的值班人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优良作风,严把出入关口,守牢守好进入绥宁县城的通道,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长铺子乡人民政府、公安交警等部门,从大年初一就开始在县城长铺高速进出口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消毒,对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为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把好第一关。(孙芳华)

★关于设关守卡的调度令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相关乡镇:

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对你单位调度如下:

决定在我县境内4个高速公路出口和红岩、金屋、瓦屋塘、麻塘、河口、东山、乐安铺、关峡、鹅公岭等9个乡镇县际公路口全面设卡,24小时对来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身份登记。对过往车辆采取敬一个礼、说一句问候、阐述一次原因、测一次体温、做一次登记、祝一次平安的“六个一”工作机制,争取群众支持和配合。

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关于取消广场舞等各类聚集活动的调度令

县教育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文明办、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

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对你单位调度如下:

杜绝人群聚集,坚决做到十个“一律”:所有大型活动和会议一律取消;所有校外培训补课一律停止;所有旅游景区一律关闭;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公共文体设施一律关闭;所有网吧、歌舞厅、电影院、健身房一律停业;广场舞、龙灯、舞狮、春晚等群众文化活动一律停止;所有棋牌室、麻将馆一律关闭;酒店、饭店、餐馆一律停业;农村赶集和各种酒宴一律停止。除生产销售医药、医用品之外的企业在不裁退员工的前提下一律推迟复工复产。

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武汉旅居返乡人员注意事项

1.凡近期自武汉返回绥宁县域内所有人员(含武汉境内中转),必须主动及时向所在村(居)、乡镇政府报告,必须居家观察自身健康状况14日(每天测两次体温)。

2.返乡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场所,不得走亲访友,不得参加各类聚会聚餐,不得出入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其家庭成员也应遵循武汉返乡人员规定,返乡人员及其密切接触相关家庭成员间应加强个人防护,避免相互交叉感染。

3.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佩戴口罩,减少逗留时间,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防护安全距离。

4.返乡人员或家庭成员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需立即向所在村居或乡政府电话报告,由政府联系定点医院(0739—2565555)进行隔离医学观察,不再适用居家观察。相关密切接触人员居家隔离观察。 

5.同程返乡人员请互相告知提醒,并积极配合当地防控人员工作要求,并向所在村居报告预计回返日程。不得隐瞒行程、接触史。所在村居应做好相关人员的管理工作。

举报电话:0739—7611566(县卫健局)

★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注意事项

1、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被观察对象不得外出,并主动接受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的定期询问、每天自测体温或接受检测体温两次等。

2、被观察对象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使用过的口罩必须焚烧处理。佩戴新口罩前、处置完使用过的口罩后,要及时洗手,洗手时要使用流动水和肥皂或洗手液按正确方法洗手,避免经手污染其他物品,造成二次污染。

3、注意室内开窗通风,保持空气直接与室外空气对流,降低室内致病菌的浓度,减少疾病传播风险。

4、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被观察对象应拥有独立房间,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的接触。如条件不具备,请至少保证一米以上的距离。被观察对象的生活用品与其他家庭成员完全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餐具应单独清洗,可用消毒剂清洗,也可用开水蒸煮方式或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换洗衣物、毛巾等可用消毒剂浸泡后再清洗,也可采用蒸煮消毒。

5、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被观察对象静养为主。食物要清淡、品种多样化,保证营养充足。心态要平和,不能着急、害怕。保证睡眠充足,减少上网、长时间看视频等。

6、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出现病情加重,应及时前往医院就诊。途中要全程戴口罩,尽量避免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免传染他人。(县卫健局)

★居家医学观察家人注意事项

1、最好固定一个身体健康状况好的家属来照看被观察者。

2、不与被观察者共用生活用品、餐具等,避免间接传染。

3、与被观察者接触,或进入被观察者房间,都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口罩要按时更换。如果口罩变湿或是变脏,应立即更换,并用流动水和肥皂或洗手液洗手。

4、不要直接接触被观察者的分泌物,特别是痰液和粪便。使用一次性手套处理被观察者的尿便和其他废物,摘掉手套后也需要洗手。

5、做好室内消毒,用消毒剂清洁餐桌、床头桌、卧室家具等台面,被观察者的床单、被罩、衣物应以60℃到90℃的水浸泡清洗并彻底烘干。

6、观察自身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发力等症状时,特别是伴有呼吸困难时,请及时就诊!联系电话:0739—2565555。(县卫健局)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宣传知识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表现有哪些?
患者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乏力、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表现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二、如果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症状该怎么办?
如果出现发热、咳嗽、乏力临床症状,且有武汉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患者,或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应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排查、诊治。

三、去医院就医需要注意些什么?
就医时,应如实详细讲诉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应告知医生近期的武汉旅行和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接触史、动物接触史等。特别要注意的是,诊疗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外科口罩,以保护自己和家人。

四、近期去过武汉,回到居住地后要注意什么?
近期去过武汉回到居住地后,可在2周内注意加强身体防护,关注自身身体状态。需要接受居家医学观察,不要恐慌,不要随便外出,主动拒绝客人来访,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医生的随访。如果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早期临床症状,请及时向县人民医院专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为0739--25655555 ,并按县人民医院专家答复积极配合诊治。

五、公众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1、不接触、不食用野生动物,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分开,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不生吃奶类、蛋类和肉类。从事野外工作的特殊人群,应做好有效个人防护,减少暴露于野生动物或其分泌物及排泄物的机会。
2、保持手卫生。在咳嗽或打喷嚏后、饭前便后、接触或动物排泄物后及时洗手,洗手时要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搓手最少20秒,用流动水冲洗。
3、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多集中地方,必要时请佩戴口罩。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4、医院就诊或陪护就医时,一定要佩戴好合适的口罩。
5、出现发热症状,主动就医。如果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诉医生发病前14天内的旅游史、禽类和野生动物接触史、类似病例接触史等。(县卫健局)

本期编辑:杨汐 编校:罗绥峰 编审:黄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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