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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宪法宣誓 依宪法执政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袁冰清 编辑:redcloud 2014-11-21 09: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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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举措。

  向宪法宣誓,彰显宪法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全会决定》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公开向宪法宣誓,有利于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增强宪法意识,激励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依宪执政,彰显宪法权威。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向宪法宣誓,体现对宪法忠诚。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大法。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说出自己坚决拥护宪法、尊重宪法、服从宪法、遵守宪法、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弘扬宪法精神,忠于党、忠于人民、依宪执政、当好人民公仆的神圣誓言,体现出对宪法的无限忠诚。

  向宪法宣誓,也是对宪法重温。依宪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是对宪法精神和宪法条文的重温、再次强化学习,有利于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宪法成为其为民执政、为民执法的行为准则,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也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守法、敬法、护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早日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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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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