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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百姓满意为追求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向云峰 吴桂菊 编辑:redcloud 2014-09-02 09: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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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绥宁县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纪实

  “法院开放日活动很接地气,这样的形式让我们对法院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也亲身感受到司法的公开、透明。”8月28日,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纷纷称赞绥宁县人民法院的这一举措。

  近年来,绥宁县人民法院以百姓满意为追求,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该院2012年被评为“邵阳市优秀法院”、“湖南省优秀法院”;2013年被评为邵阳市“文明标兵单位”。

  以党建带队建,带出优秀法院队伍

  该院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的组织建设带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优秀法院队伍。近三年来,全院共有15个集体、42名个人受到县、市、省级表彰。整个队伍保持了连续十七年干警违法违纪“零处分”记录。

  该院以“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同时,积极开展或组队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在干警中开展“送温暖”活动,对干警生日、生病住院和直系亲属过世等进行上门慰问,让干警的思想压力得到有效舒解、活力得到有力激发、向心力得到进一步凝聚。

  该院以业务能力培养为重点,扎实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规定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或由各部门分别组织,或由院领导和中层骨干主持专题学习。积极派送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班,每年派送3人以上到国家法官学院、10人次以上到省高院、20人次以上到市中院参加学习培训。开展“结案竞赛”、“调解竞赛”、“裁判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同时落实了新提拔人员和初任法官到立案信访接待窗口跟班学习制度。该院坚持以德才选人才,以竞争激活力。院里对2个空缺的庭室副职职位实行竞争上岗,2名“85”后青年干警走上了庭室负责人岗位。该院还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双风险抵押金制度,实行院领导、部门正职、部门副职和一般干警四级风险机制,以年度考核与五年制考核相结合,凡干警发生违法违纪情况,从上至下,层层扣分扣押金,做到人人担担子、个个有责任。

  以机制促审判,创出优良审判业绩

  该院坚持落实岗位目标考评责任制,建立健全干警工作业绩百分量化考核体系。政工室和审管办根据考评办法建立干警工作业绩台帐,对法官办案进度指标按月进行排名通报,年终考评对着指标进行百分制量分。做到业绩评价用数据说话,考核结果记入干警执法档案,与干警经济待遇、提拔任用、晋职晋级挂钩。

  该院实行审判执行科学化管理。在审判管理方面,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全员参与”,在全院全面启动数字化法院系统。在审判流程方面,制定完善《案件审理流程管理规则》,把所有案件信息全面、及时录入电脑,由审管办实施远程化、动态化、精细化跟踪管理,随时通报讲评,随时催办督办,同时,院领导通过电脑实行随时监督、随时检查。在审判质量方面,依照《案件质量评查细则》,实行案件全面评查,建立起承办法官自查,业务庭局初查,庭局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把关,尔后集中到审管办逐一评查打分的案件质量四级把关制度。

  该院探索开展“大调解”工作机制。在民事审判方面,坚持做到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妥善化解矛盾。重视“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调解,注重以调解化纠纷、促和谐。近三年来,全院民事案件调撤率达60%以上。在行政审判方面,积极探索和完善以协调方式处理行政诉讼的方式,力促营造“官民”和谐新氛围。在审理过程中,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与沟通。近三年来,行政诉讼通过法院协调,当事人撤诉,协调结案率达75%以上。

  该院建立“大监督”工作格局,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在认真做好人大代表的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基础上,该院还积极邀请他们参加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过程。坚持“阳光执行”理念,做到执行过程公开、执行措施公开、执行标的物评估拍卖公开。该院每年都召开集中执行兑现大会,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坚持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凡本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除不宜公开且经过院领导批准不予上网的以外,全部上网进行公开。该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与、监督作用,在2013年底就全面提前完成了“倍增计划”。每年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达100%,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95%以上。

  以服务为导向,为民排忧解难

  该院坚持“民本”理念,把亲民、便民、利民、护民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诚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今年上半年,在全省政法干警整体形象公众测评中,该院得分居全县政法系统首位,在全省法院系统排位比上年同期上升了32个名次。

  在立案上,该院实行院机关和基层人民法庭“双轨”立案制。有关立案程序、收费标准等诉讼知识都在立案大厅张贴公开,凡来院立案或寻求法律咨询的群众均享受“一站式”服务。对辖区老弱病残或行动困难的当事人,采取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近三年来,该院还组织开展巡回办案80余场次。

  该院坚持克服自身困难,积极为困难当事人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近三年来,全县共有280人次得到了优惠待遇。为了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该院通过多方努力,取得县政府支持,建立了司法救助基金,不断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维护了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三年来,全县共支出救助金20多万元。针对群众诉讼退费难问题,该院在邵阳市法院系统率先设立代垫、代退诉讼费用专项备用金,对单笔1000元以下的诉讼退费由法院工作人员直接代为办理退费手续,受到群众好评。

  为方便群众来访,该院将信访接待室搬迁至临街门面,由一名资深法官专门负责信访接待,并每周安排一天“院长(庭长)接待日”,由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轮流参加接访。同时安排一名专职审委会委员到县信访矛盾调处中心长期驻点上班,参加集中接访。每年组织2次下乡入户大走访活动,直接上门走访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为他们送去诉讼维权等方面的法制宣传书籍。

  该院还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县内抗灾救灾、乡镇群众工作站、帮扶贫困学子等工作。今年,该院作为牵头负责单位派出工作组进驻受灾最严重的枫木团苗族侗族乡白岩水村帮助抗洪救灾,并捐助款项4万元。2013年8月,院长李汉斌帮助联系了福建泉州一批湘籍企业家对寨市苗族侗族乡山区小学生进行“一对一”爱心助学,为10名学生每人发送助学金2000元。今年,这些爱心人士又为孩子们每人送去助学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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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向云峰 吴桂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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