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午9时许,湖南省绥宁县李西镇李西村群众工作服务站来了一位60多岁的老人,望着公示栏上的照片高兴地说:“太好了,服务站有工商干部,我正好反映电视机的问题,看看能不能帮我解决。”
“老人家您好,请问您有什么事?”听见老人的声音,我赶忙将他请进屋,倒上一杯热茶。经了解老人姓于,是当地村民,今天是特意赶来给老伴申请办理农村低保手续的。
“你是工商局的同志,又是群众工作站的站长,有一件事情我得向你反映,这块石头压在我心上一年多时间了。”于大爷向我说起了心头事。原来,在2012年12月,于大爷外出打工的儿子回家后,在本县武阳镇一家电超市购买了一台电视机,没想到使用才半年,电视机就出现黑屏,商家几次派人维修还是没用。今年清明节期间,于大爷的儿子从外地赶回来,再次去找商家,可对方说电视机已经卖了一年多时间,超过包修包换期。无奈的于大爷只好每天守着那台黑屏电视机,心里越想越窝火。于大爷决定过几天上工商所投诉,没想到今天却在村子里碰到了工商干部,让老人喜出望外。
听完于大爷的讲述,我一边给武阳工商所的向所长打电话讲清事情的缘由,一边陪于大爷回家找到购买电视机的发票。20分钟后,向所长用执法车将于大爷和那台“黑屏”电视机接到了武阳工商所,并电话通知家电超市老板到工商所参加调解。工商人员专门就《消法》中“三包责任时间”规定: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纪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等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通过我们于情于理耐心的调解,最终家电超市老板同意给于大爷更换一台同品牌、同规格的全新电视机。
“你们工商干部办事情就是负责任,压在我心中一年多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当我们将新换的电视机送到于大爷家时,老人激动不已久久握着我的手。
在返回途中,我突然发现车的后排座位下藏有一袋甜梨,隐蔽得好像生怕别人发现似的;原来那是于大娘趁我们不注意时悄悄放上去的。
望着眼前这一袋梨,我感受到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分量,更感受到工商执法人员肩上的责任。第二天一大早,我驱车赶往于大爷家付梨钱……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欧阳巧玲
编辑:redcloud